山东省济宁市机关事务中心:立足“五个坚持” 推动公物仓工作高质量发展


山东省济宁市机关事务中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开展国管局公物仓创新建设试点为契机,加强土地房屋、公务用车、办公设备家具等实物资产盘活利用,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质效。丰富拓展公物仓“4+8+N”应用功能体系,创新形成“1+4+N”市县联动格局,构建“2+68+N”公物仓全生命周期管理标准体系,全力保障机关高效有序运转,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和践行“两个更好服务”上作表率。

坚持高位推动,凝聚资产管理合力

高位推动是关键。公物仓创新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济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成立了由市委领导任组长的济宁市公物仓创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高位推动试点工作。

部门合作是保障。横向借力,获得财政等部门大力支持,开展工作有保障。业务上勤对接,赢得同级部门单位的理解和支持,指导税务、教育、卫健等市直部门建立各自系统内部的公物仓,同市公物仓联动,破除部门区域壁垒,推动国有资产管理范围和职能有效拓展,形成资产管理工作的全口径覆盖,共同推动公物仓建设。

上下联动是基础。确定曲阜、邹城、微山、梁山等4地机关事务部门为国管局公物仓创新试点市县联建单位,带动县市区积极参与,形成“1+4+N”市县联动格局,在公物仓制度建设、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创建特色文化品牌上实现新突破。同时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调剂资产1600余件,支持乡村振兴,助力基层教育卫生事业。


“1+4+N”市县联动格局

坚持法治先行,夯实资产管理基础

注重制度建设。出台《市级政府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济政办字〔2020〕80号),对公物仓定义、管理机构和职责、资产管理和调剂、仓库管理内容做出规定;出台《市级政府公物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公物仓物资管理范围,完善部门单位申报、借用、调拨和资产处置等流程规定。

注重标准引领。坚持先行先试,出台《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共享办公区设置规范》和《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应用功能指南》2项市级标准,分别对共享办公区设置和公物仓建设等内容做出规范,制定涵盖通用基础标准、服务提供标准、服务保障标准3个方面的68项公物仓标准,形成了“2+68+N”公物仓全生命周期管理标准体系。

注重约束考核。将公物仓工作纳入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中,将各单位闲置资产上交公物仓情况、资产借用归还情况计入年度考核分,督促各部门单位形成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意识,提高盘活闲置、低效资产的积极性。

坚持信息赋能,提升资产管理效率

根据公物仓实际运转情况,开发建设了济宁市市级政府公物仓系统,用信息化手段对公物仓资产进行收缴/归还入库、借出/调剂出库和在库管理等,实现全过程网上办理和网上审批,免去线下跑腿。纵向联通全国公物仓应用服务平台、山东省省级公物仓管理系统和县市区公物仓信息系统,横向联通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系统,并给市直各部门单位预留公物仓端口,搭建起全市公物仓管理一张网;设置罚没仓、租赁仓、公益仓,使用物联网射频识别应用模块,实现罚没物资入库到出库全流程状态显示、租赁物资租借办理、公益物资信息展示等功能。通过信息化赋能、数据共享,为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办理业务提供了便利,节约了时间,降低了实体仓维护、运输成本,极大地提升了公物仓工作的管理效能。

坚持多元拓展,优化资产盘活方式

根据公物仓实际运转情况,开发建设了济宁市市级政府公物仓系统,用信息化手段对公物仓资产进行收缴/归还入库、借出/调剂出库和在库管理等,实现全过程网上办理和网上审批,免去线下跑腿。纵向联通全国公物仓应用服务平台、山东省省级公物仓管理系统和县市区公物仓信息系统,横向联通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系统,并给市直各部门单位预留公物仓端口,搭建起全市公物仓管理一张网;设置罚没仓、租赁仓、公益仓,使用物联网射频识别应用模块,实现罚没物资入库到出库全流程状态显示、租赁物资租借办理、公益物资信息展示等功能。通过信息化赋能、数据共享,为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办理业务提供了便利,节约了时间,降低了实体仓维护、运输成本,极大地提升了公物仓工作的管理效能。


共享办公区实景

同时拓展保障范围,将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和低效车辆纳入公物仓统筹管理,先后向17家事业单位调剂车辆17辆,接收市直部门单位上交闲置、超标准公务用车49辆。

下一步,济宁市机关事务中心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机关事务工作会议精神,把“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要求落到实处,以荣获“公物仓创新试点单位”称号为动力,更大力度推进公物仓应用功能拓展,持续放大公物仓创新试点效应,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全力打造全国公物仓应用功能拓展先行示范区。

文章来源:国管局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