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强化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土地资产管理

日前,贵州省财政厅会同省机关事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细化管理要求,提升行政事业单位房地资产使用效能和整体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和保障省级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

一是强化权属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要求各单位健全管理档案和资产台账,及时办理房屋、土地资产权属登记和变更登记,避免权属不清。对于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等问题,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合规、先易后难的原则,区分问题时间节点、要件资料状况、单位性质等情况,按程序完善相关手续,依法有序推进资产权属登记办理工作。

二是加强基础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家底清晰。对于有账无实的房屋、土地资产,各单位应查明原因、收集资料,按照国有资产清查核实有关规定,按程序报批后规范处理。对于有实无账的资产,各单位应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要求,加强核算入账和登记管理。对于实物、权证登记、财务账、资产账等信息不一致的资产,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程序办理变更登记,及时进行会计处理,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三是落实规范管理,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能。要求各单位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按规定进行办公用房配置、使用和管理,对用于经营或闲置的房屋、土地资产实行集中统一监管,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在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前提下,通过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盘活利用国有房屋及土地资产,进一步发挥好国有资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来源:中国财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