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强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

今年以来,宝鸡市凤翔区财政局坚持问题导向,以“保障履职、配置科学、使用有效、处置规范、监督到位”为目标,严格执行预算法及相关资产管理法律法规,以“两个强化、四个结合、五个重点”为抓手,全面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一、强化两项举措,夯实基础工作。一是强化建章立制。区政府不断创新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凤翔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等4个制度性文件,下发了《凤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对资产配置、产权登记、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等5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为加强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供了制度基础。二是强化制度执行。一是对各部门、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定期进行相关法规、政策、制度以及专业知识的培训,使其熟悉掌握政策业务。二是加强关键环节管理,在资产配置、处置方面严格执行相关标准、期限、范围等文件规定,综合采取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第三方评估等进行审核把关。三是督促各部门加强配套制度建设,理顺和巩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二、抓实四个结合,提高管理实效。一是坚持资产管理与全面纳管公共基础设施类资产相结合。将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全部纳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核算,并对以前年度纳入固定资产、存货等科目核算的相关资产,重新进行分类、统计、核算,调整科目,确保资产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资产管理更加规范。二是坚持资产管理与推进在建工程转固相结合。按照省、市政府要求,全面排查梳理全区在建项目,督促各有关单位及时办理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手续,督促各项目单位按项目竣工决算将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对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按估值入账,待办理竣工决算后,按实际成本调整。同时,要求对已交付使用距开工时间超过10年的在建工程必须全部转为固定资产,对未转固的在建工程要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按期完成在建工程转固。三是坚持资产管理与规范资产核算管理相结合。按照《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起,对各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通过开展计提折旧业务,对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价值损耗进行有效评估和整理,真实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全面掌握资产的账面价值和使用价值,确保各类资产信息更加精准,管理更加有效。按照《政府会计准则第7号—会计调整》有关要求,各政府会计主体对资产后续支出、信息更正、差错调整、分类变动等进行规范调整,全面提升了各单位会计处理质量,较好地完成了编报工作任务。四是坚持资产管理与有效盘活闲置资产相结合。进一步创新拓展资产调剂工作思路,推动内部资源整合利用,最大限度节约财政资金,发挥资产效益。完成了市公安局凤翔分局闲置的原柳林、枣子河、虢王、彪角、陈村派出所旧址与陕西凤翔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原郭店社区、原郭店社区财政所房屋及土地资产的置换,并新建了彪角派出所。完成了原凤翔县紫荆中学搬迁工作,新建了紫荆山综合实践基地。

三、突出五个重点,推进管理创新。一是全面推进公车改革。制定出台了《凤翔县公务用车购置审批管理办法》,对全区核定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编制144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86辆,公车服务平台在用车辆37辆。实行公务车辆标识化、信息化管理,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二是从严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按照国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中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采取腾退、分割、合署办公等方式,实现区级领导办公用房全部整改到位,科级领导办公用房基本整改到位。同时,对各镇、各部门腾退后的闲置办公用房,全部纳入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统筹调剂。三是加强资产配置处置管理。严格执行《凤翔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通用办公类资产配置标准》等文件规定,做到按配置标准配置资产,按规范程序处置资产。四是加强国有经营性门面房管理。采取统一监管、分步实施、收益统筹等办法,进一步规范国有经营性资产管理。截止目前,区级14个单位自行管理的110间门面房,已全部移交陕西凤翔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四是丰富日常管理工具,提高管理水平。为了提高资产管理单位的业务水平,利用网络工具建立了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制作业务讲解PPT课件等方式方法,宣传政策法规,交流工作经验,加快工作流程,大大提升了工作效率。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